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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到大陆就读学生可缓征台军兵役 李敖实现心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15日08:34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机构14日三读修正通过岛内“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条文,明定“役男”(需服兵役的男性青年)赴大陆就读当局教育部门认证的41所大学,可在法定年限内完成大学至博士学位,再回台湾服兵役。此条文修正后,可望解决前往大陆念书的台湾学生兵役问题。

  不过条文也规定,就学最高年龄,大学以下学历者至24岁,研究所硕士班至27岁,博士班至30岁。如果台生赴大陆就读,无法在就学年限内自就读大学系所毕业,那么还是得先回台湾服兵役。

  台湾知名作家、前台湾“立委”李敖的儿子李戡在北京大学读书因无法办理缓征,父子只能在海外相会,李敖日前赴台湾“立法院”陈情,呼吁国民党与民进党“立院”党团尽速完成修法,让在大陆就学的役男可以缓征。

  台“立法院”14日下午协商达成共识,通过役男赴大陆就读教育部门认证的41所大学可缓征,待大学毕业后再回台湾服役。在学役男修读岛内大学与岛外大学合作授予学位的课程申请出境者,最长不得超过2年。

  原台湾地区“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对役男赴大陆念书的规定严格,导致许多已在大陆念书的台湾学生,在满19岁后必须中断学业返台服兵役,否则只能长期居留大陆,逃避兵役,不像到其他地区念书,还可以办缓征,“立院”因此修法,放宽役男赴大陆就读的限制。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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