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张蔚然)记者15日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将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0名检察官任职人选,突破了最高检在检察系统内部遴选的机制。
据悉,此次公开选拔的具体职位和数量分别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位6名;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位3名;职务犯罪侦查职位5名;综合调研职位5名;国际司法合作职位1名。
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夏道虎介绍,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与以往相比,选拔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法律从业与基层工作经历。任职人选将从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其中,职务犯罪侦查职位和综合调研职位仅限于地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报考。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律师、法律教学研究以及党的政法委员会和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夏道虎表示,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是学历学位要求应当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二是专业条件要求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三是经历与年龄条件要求必须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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