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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4官员被审查起诉 涉嫌玩忽职守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崔洁 肖水金 魏晓昕
2011年06月16日04:30
记者3月15日拍摄的兴旺屠宰场内景,标语横幅令人玩味。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3月15日拍摄的兴旺屠宰场内景,标语横幅令人玩味。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昨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今年央视“3·15”行动曝光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的生猪通过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流入南京市菜市场的消息后,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迅速查处,目前已对未按规定进行监管检测,致使含有害物质的生猪流入市场的4名犯罪嫌疑人以玩忽职守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在全国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70件122人,批准逮捕55件84人,受理审查起诉58件118人,移送起诉37件72人,判决33件54人。

  案件回放

  央视曝光瘦肉精 兴旺屠宰场被点名

  今年央视“3·15”行动曝光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的生猪通过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流入南京市菜市场的消息后,本报记者当天进行探访。

  就在记者探访的当天上午,南京市有关部门及时行动,在建邺区迎宾菜市场查处了7家销售这种“瘦肉型”猪肉的摊位。记者从屠宰场里张贴悬挂的相关文书告示中观察了解到,这是家国家定点屠宰场,只是这里的厂房、设施都很破旧,屋顶有些地方是塑料布搭起的遮雨棚,有些地方则是裸露的,和其定点屠宰场的“身份”不符。

  当天下午,来自工商、公安、农委、卫生检疫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陆续来到兴旺屠宰场进行调查。南京市建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负责人在现场向媒体做了一个简短的新闻通告,表明南京市有关部门对央视曝光高度重视,已对市场上疑似“瘦肉精”猪肉做了下架处理。 焦 哲

  名词解释:审查起诉

  所谓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最新进展

  4官员以玩忽职守罪送检方审查起诉

  张运能等6名屠宰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

  事件发生后,南京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对“瘦肉精”事件背后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经查明:

  建邺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王健,对辖区内屠宰场的监管流于形式,未对瘦肉精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岳邦超,对屠宰场检验检疫工作疏于管理;

  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科科长周炳祥,负责兴旺屠宰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未履行对瘦肉精检测的监管职责;

  建邺区沙洲街道常驻兴旺屠宰场兽医站检疫工作负责人王吉林,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的检测。

  4名犯罪嫌疑人上述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含有害物质的生猪被屠宰并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新闻媒体曝光后,严重损害了政府声誉和城市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月1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近日,这4名嫌疑人已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对该事件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后,建邺区检察院即介入引导侦查,提出收集、固定证据的方向和意见,并跟踪指导。现查明,张运能等6人(均为南京兴旺屠宰场屠宰户)明知其从河南省境内大量购进的生猪被喂食了禁止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剂的情况下,仍然在兴旺屠宰场内屠宰,并销往南京各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月17日,执法部门在6名嫌疑人处查获了尚未宰杀的生猪共264头,抽检其中131头,有129头呈盐酸克伦特罗阳性。4月22日,建邺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 通讯员 崔洁 肖水金

  本报记者 魏晓昕

  记者昨发现,兴旺屠宰场已几乎废弃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驱车前往瘦肉精事件的“中心”——位于南京河西的兴旺屠宰场。只见偌大的厂区内,一片黑暗,几乎没有一丝灯光,也很难见到经营户的影子。厂区内部更是垃圾成堆,顶棚甚至都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塌陷,不少屠宰的机器也已经是锈迹斑斑。种种迹象表明,自从事件发生后,这个屠宰场,已经是少人问津。

  看大门的一位大爷告诉记者,因为还有一些设备,原先的经营户就雇他看着大门。据他所说,自从央视曝光了屠宰场的瘦肉精事件之后,南京的质检、工商等部门,第二天就来查封了厂区,很多肉类也都收走了。“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重新开起来,至少这次事情发生之后,一些小的经营户是损失惨重,估计是无力再经营了。”这位大爷称。 肖 雷

  还有一批涉假典型案例

  假冒国际名牌涉案600万

  今年1月10日,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张晓园、王爱、黄勇、郑晓丽。该案系专项行动以来南京市假冒国际一线品牌数量最多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网店销售假冒名牌皮鞋

  2010年2月,栖霞区检察院发现了一起在互联网上销售假冒名牌皮鞋的案件,栖霞区检察院经研究认为该案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于是建议区工商局将这一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了两个售假窝点。

  仿冒化妆品网站疯卖

  近百种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上万件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在购物网站上疯狂销售。2011年5月13日,白下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涉及美国驰名商标权的保护,是公安部督办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销售假冒“洋河蓝色经典”

  溧水县检察院侦监科在提前介入任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高档品牌白酒一案中,发现任某所销售部分白酒是从孟某某处购得,且数额较大。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溧水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通知书,溧水县公安局当日就立案侦查,三日后将孟某某抓获,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逮捕,溧水县检察院于今年3月批准逮捕。

  回收酒瓶包装出名牌白酒

  今年4月26日,六合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检方初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戴安林在未取得江苏省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雇佣调酒师张某调制了大量假酒,并用回收来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酒瓶进行包装后在南京地区销售。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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