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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汽车拟免除车船税 混合动力汽车税额减半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6月16日04:13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刘俊)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新能源汽车,实施条例中拟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今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车船税法》,汽车日后不再“一刀切”征税,而是将按排气量大小分七档计征,家庭主流车型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为360元至660元。其中还对新能源汽车提出减免。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新能源汽车作出明确定义,明确“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其中对于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作者:何颖思 刘俊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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