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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局发安全预警:集体食堂不得外购熟食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6月16日04:13
  卫生局发布通告提醒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本报讯 (记者汪万里)昨天,东莞市卫生局发布今年第2号食品安全预警通告,提醒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通告称,近期天气炎热,持续高温,容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提醒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卫生,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通告称,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好原料采购关,做好禽畜肉、鱼及蛋、奶或肉馅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或原料的冷藏工作,防止食物腐败变质。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物食用前一定要彻底加热,集体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不得食用隔夜食物。

  通告还要求食品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肠道传染病的调离制度。广大市民应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到无证照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去购买和消费食品,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若出现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

  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其高发季节为夏秋季。细菌性食物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48小时,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部分可有发热、腹部阵发性绞痛、黏液脓血便或水样便。

  作者:汪万里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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