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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2010年各级政府共批准烈士173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16日18:42
  中新网6月16日电 民政部今日在其网站发布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报告称,2010年优抚安置服务迈出新步伐,基本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和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任务,全年各级政府共批准烈士173人。

  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推开。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军人、“三红”、“三属”年补助水平在连续12年提标的基础上又增长10%。

  截至2010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25.0万人,比上年减少5.7万人,比上年降低0.9%。其中伤残人员86.7万人,比上年减少0.5万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6.6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在乡复员军人170.3万人,比上年减少10.6万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226人,比上年减少125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273人,比上年减少49人,红军失散人员37131人,比上年减少4141人;烈士遗属30.8万人,比上年减少1万人,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14.0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

  报告称,2010年各级政府共批准烈士173人,均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底,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1195个;烈士纪念设施17096处,其中纪念馆(陈列馆)1090个,零散烈士纪念设施9729处。

  2010年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复员干部38.7万人,比上年减少1.0%。其中退伍义务兵32.2万人(城镇义务兵 17.5万人);转业、复员士官6.3万人,复员干部1375人。

  2010年全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3451人,比上年降低30.0%。全国有军休所(含管理中心)1957个,比上年增加了81个,年末职工1.9万人。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军供站(含军转站)330个,与上年持平,年末职工0.6万人。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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