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发布会上,南京市食安办主任、药监局副局长华文在会上介绍,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的领域明确了职责分工。在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规定出台之前,作出如下分工:
城管部门负责对食品摊贩设点的地方,经营设施、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牵头负责对餐厨垃圾进行监管,各部门进行配合,做好处理。
质监部门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
工商部门对现场制售食品的单位(个人)和集中展销的食品进行监管。
卫生部门对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管。
大排档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由属地政府进行监管。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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