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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超市试吃瓜子吃一罚百 另设有众多罚款规定

来源:山东商报
2011年06月20日06:06
零售专柜上标着“吃一罚百”牌子 记者 王晓迪 张帆
零售专柜上标着“吃一罚百”牌子 记者 王晓迪 张帆


  省城某技校学生小孙最近遇到一件郁闷事,自己在学校超市的零售专柜中,因试吃了一颗瓜子而被学校超市罚了50元现金,只因为学校超市中有一个“吃一罚百”的规定。

  记者 王晓迪 张帆核实报道:我前几天到学校超市买生活用品时,正好路过超市零售专柜,看到专柜中有各种口味的瓜子,我便想买点回宿舍吃。可是有不少专柜上并没有标明瓜子的口味,我便挑了一颗瓜子放在口中,还没品出瓜子的口味,超市的工作人员便走近我说“不好意思,请交给我们100元钱。”我当时就愣住了,马上询问我做错了什么,对方便指了指柜台上“吃一罚百”的标牌,这时我才看到这个柜台上的标牌。

  我解释道:“我以前没有在这里买过零食,不清楚有这么一个规定,而且柜台上也没有标明瓜子的口味,我也是初犯,就算了吧。”谁知工作人员不以为然地说:“既然有规定必须服从,要不你交50元吧。”看到来来回回的同学不时往自己这边探头,我脸上一阵阵的火辣,顿时掏出50元钱交给了工作人员,随后我就离开了。

  但是等我回到宿舍后,我越想这事越不对劲,即便不是学校的超市,外面的超市也有先尝后买这一说,而且学校超市中有几个柜台上并没有标识出产品的口味,不知道什么口味的我们如何购买,我认为学校超市“吃一罚百”的规定实在不合理。

  进门需存包 试吃要罚钱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省城西部的这所技校。该学校是一所技术学校,规模也比较大,小孙所说的那家超市就位于教学楼的地下一层,记者在超市的西入口处看到一张红色的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带包入内;严禁带食品和其他物品入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者除没收物品并处罚款500——1000元等4条规定”。

  在货架的上面还放有一个“吃一罚百”的小牌子。“你这个瓜子怎么没写什么口味?我可以尝一尝吗?”看到记者要品尝瓜子,旁边的工作人员连忙过来阻止,“尝一下可要罚钱的”,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

  在工作人员的一再坚持下记者只得放下了手中的瓜子打消了品尝的念头。但是在记者拿回自己的包离开超市时也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要求记者存包的那位工作人员让记者必须从超市的东门出门后才能来她这里取包,并称这些都是超市的规定。只要是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

  “学校做法有点过”

  多数学生表示不理解

  随后记者在超市门口等候,不久后在超市也见到了一些前来购买东西的学生,很多学生也对学校超市的做法给予了不同的看法。学生小王告诉记者,“超市的做法我很不赞同,瓜子不标明口味,还不让人品尝,这有点过了。”学生小赵更是气愤地对记者说,“什么叫吃一罚百,这一个瓜子也太值钱了吧。”而另一位李姓学生却有不同的观点,“学校的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是最好换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

  但对于这一规定,也有不少学生表示赞同,学生小刘说,“既然有规定不让试吃那就买了再吃吧,遵守规定就不会被罚钱了。”小王说,“一斤瓜子也就才几块钱,试吃一个就要被罚100元,想想哪个合适呢?还是别冒险了,没标明口味就当是花钱试吃,这次买了尝了知道是什么味的了,下次不就记住了。”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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