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6月20日电(记者 龙土有) 澳门行政会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会已完成讨论《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法律草案,6月底前将提交立法会讨论。
法案规定,学校须保证每个学校年度教学人员的报酬及公积金供款支出占学校长期固定收入的70%或以上;私立学校须为教学人员设立公积金,供款由学校和教学人员共同承担;教学人员可免费取得由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卫生护理。
法案还明确将教学人员任职以后的专业发展作为职级晋升的三大要件之一,并详细规定了每一个职级晋升所须的专业发展时数(平均每年30小时);同时,法律草案生效后特区政府将把目前教学人员享有的“直接津贴”转为“专业发展津贴”,而津贴的金额在最高的第1级和最低的第6级教师间的差幅将达到1.8倍。
考虑到澳门特别行政区非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法案提升了任职教师的学历和其它相关要求,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最少须具备高等专科学位或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法案还设有提前晋升机制,建议成立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评审卓越表现教师。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称,《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法案获通过后,预计特区政府每学年将增加3亿多澳门元的支出。
澳门业界对此法案拍掌叫好。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菜农子弟学校教师欧阳国健认为,法案对提升教学水平将起正面作用,增设的卓越表现教师荣誉更能肯定教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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