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崔鹏)审计署今天发布了2011年第30号公告,公布“102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10年度公证审计结果”。
2010年,审计署对由中央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102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9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包括26个贷款项目和76个赠款或援助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计划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2897.67亿元,其中协议利用外资额折合人民币385.82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折合人民币1774.78亿元,其中累计利用外资额折合人民币243.1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102个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职责,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定,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弥补资金缺口、引入先进理念和培养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法规和协定执行、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此次审计出具的103份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86份,占83.50%;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6份,占15.53%;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份,占0.97%。此外,审计还发现3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截至2010年12月底,出具保留意见报告的16个项目和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1个项目的执行单位均已接受审计意见,对报表进行了调整。存在违反国家法规、贷援款协定问题和内部控制缺陷的50个项目的执行单位也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并加强了项目管理。
作者:崔鹏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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