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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那霸检察审查会再次表决认为应起诉中国船长

来源:环球网
2011年06月23日19:21
  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 2010年9月发生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时,日本海上保安厅曾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非法抓扣了中国渔船船长,并将其移交至冲绳县那霸检方“处理”。那霸检方曾作出“免于起诉”的处理结果。但日本媒体最新报道称,那霸检察审查会再次表决认为应对“起诉”中国渔船船长。

  日本共同社6月23日报道称,那霸地方检察厅曾对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做出“免予起诉”处分,但日本冲绳县那霸检察审查会在今年4月表决认为,“中国渔船撞上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水城’号,应当以‘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起诉詹其雄”。6月22日,该检察审查会再次表决,认为“应当以舰船破坏罪和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的罪名对其进行起诉”。

  此次的表决书中称,对多次“违法作业”且认为不会被日本巡逻船“拿捕”的中国渔船船长免予起诉是“不当”的,并称中国船长轻视“日本领海”的“警备”,“有着不择手段逃跑的意图”,“不能接受检察官有关(撞船)没有预谋的主张”,“海上保安官拍摄的视频中明显可以看出渔船系故意冲撞,性质恶劣”等。

  关于事件发生后的情况,表决书称中国渔政船“靠近”钓鱼岛的报道增多,担忧“今后发生争端”,希望强化日夜为“领海警备”而辛劳的海上保安官的权限。

  2010年9月7日,中国渔船“闽晋渔5179号”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西北部海域两度相撞。随后日海保厅“命令”中国渔船停船,并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非法抓扣中国渔船船长和船员。日本冲绳县石垣简易法院随后又决定按照日本国内法批准“拘留”中国船长。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就这一事件作出回应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和渔船,顽固坚持对中方船长履行所谓国内司法程序,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和公然挑战,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并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
(责任编辑:U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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