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成了商品房 |
本报商洛讯 本该是报批的药品稽查队业务用房,盖成后却成了本单位职工居住和对外出售的商品楼,丹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指非法变更建设项目和私下处理国有资产。对此,上级部门已介入调查。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丹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由省垂直管理系统归到地方之际,私自将位于该县建设路的原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的4亩多土地及旧办公楼一半装修后用来办公,而另一半向省市申请建设食品药品稽查用房,但却建成了28套住房,部分给了职工,部分对外出售。
23日上午,记者在丹凤县建设路上看到,原本应该建办公楼的地方却建成了住宅楼,而且已经有住户入住。据一名住户讲,他不是药监局的,所以房子价格略高,每平方米价格在2200元~2300元,内部的人每平方米只需要掏1500元左右。这名住户还告诉记者,这栋楼一共是两个单元共28套房子。“当初买房子时对方说的很清楚,没有房产证,是小产权房。”
据记者从丹凤县发改局了解的信息显示,丹凤县药监局曾于2008年报了“药品稽查队业务用房”的建设项目,发改局出具了“丹凤县企业投资备案确认书(备字2008-9号)”。这份确认书上写有“药品稽查业务用房项目位于建设路13号,总投资190万元,新建11间6层砖混结构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2614平方米。”至于为什么没有正式批复文件,县发改局工作人员称不占政府资金的项目一般都是这个文件。
昨日下午,丹凤县药监局局长赵建强告诉记者:“这件事情是以前的,我刚调来,对这件事一点都不知道。”据该局财务部门一位干部透露,2009年以前药监局属于上挂单位,后来下划到当地后,为了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省上一次性给了95万元资金。“当时买计生站的院子就用了126万元,目前还欠31万元,但我到任后也没人来催要这笔款。”赵建强说。
当记者问及上报的项目是建设办公用房,但后来为什么建成商品房并对外出售时,曾参与项目基建的工作人员以及局领导对此均是笑而不答。一名干部称,这是上一任局长手里的事情,因此不好给记者讲。
昨日晚些时候记者了解到,对于此事,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永平已作出批示,要求调查并于本月28日前上报结果。
文/图 记者 张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