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昨天(24日)发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详细情况下面连线中央台记者梁盛:
主持人:这个办法对央企的境外资产提出了哪些监管要求?请具体介绍一下。
记者:《办法》首先特别对央企境外金融衍生业务做出规范,要求央企应当加强境外金融衍生业务的统一管理,规定年度交易量、交易权限和交易流程等重要事项。从事境外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衍生业务应当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行为。
另外《办法》明确规定,国资委将依法组织开展央企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处理境外企业重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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