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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拒绝授权政府对利动武 否决切断军费议案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6月26日01:25
  据新华社电 美国国会众议院24日投票否决了一项授权政府对利比亚开展军事行动的议案,使国会与白宫在此事上的争端升级。但同一天,众议院又否决了一项切断利比亚行动军费的议案,让这一争议的下一步走向变得扑朔迷离。

  众议院当天就两份与利比亚有关的议案进行了投票。在授权政府对利开展军事行动议案的投票中,众议院以123票赞成、295票反对的结果否决了这项议案。民主党议员有70人投了反对票,另有115人投了赞成票。共和党方面在这一问题上分裂并不严重,有225人投反对票,只有8人投了赞成票。

  白宫发言人卡尼说,白宫方面对投票结果感到失望,并呼吁国会尽快通过支持对利开展军事行动的议案。

  根据这一议案,美军将获得国会许可,在今年继续对利比亚开展军事行动,但禁止地面部队进入该国。参议员约翰·克里与约翰·麦凯恩在参议院提出了一份类似的议案,眼下尚未举行投票。这一议案得到了总统奥巴马的支持。

  在另一份禁止将军费用于对利比亚开展军事行动的议案投票中,众议院以180票支持,238票反对的结果将其否决。这其中,共和党方面有144人投票支持,89人反对;民主党方面则有36人投票支持,149人反对。

  根据这一得到共和党领导层支持的议案,除了搜救、侦查、空中加油和军事计划任务外,本财年军费禁止被用于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众院议长约翰·博纳说,这一议案为处理利比亚行动提出了一个“合理办法”,让美国能继续为参与利比亚行动的北约盟国提供一些帮助。

  当天的这两场投票源于白宫与国会关于对利比亚开展军事行动的争端。按照美国宪法,国会拥有宣战权,但总统是三军统帅。根据1973年的《战争权力法》,美国总统在开展军事行动前48小时内必须通知国会。在未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对外军事行动不得超过60天,但允许额外30天撤离时间。美国参与对利比亚军事行动的时间早已过了这一期限。国会不少议员认为,奥巴马下令美军参与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违反了这一规定。但白宫认为,美国在利比亚的军事行动中承担辅助作用,没有达到《战争权力法》规定的界限,不需要国会批准。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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