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名参与2009年2月哗变的孟加拉国步枪队官兵获罪入狱,最高被判7年监禁。
孟加拉国步枪队属准军事组织,主要承担边境巡逻任务,成员总计6万多人。2009年2月25日,步枪队部分官兵在位于首都达卡的总部发动叛乱,同军方指挥官发生火力对抗,造成人员伤亡。
哗变时,步枪队指挥官正与军方指挥官同席对话,双方在提高步枪队待遇、任命指挥官等问题上出现分歧。
孟加拉国武装部队陆军司令拉菲克·伊斯兰28日说,专门负责审理2009年步枪队哗变事件的特别法庭27日作出判决,判处108名参与哗变的步枪队官兵7年监禁,另外549名参与哗变官兵分别被判4个月至6年不等的刑期。
另外,仍有数百名参与哗变者尚未接受审判。
按美联社说法,哗变事件后期,政府与哗变将领“谈和”,向后者提供“特别赦免权”和免于起诉待遇,最终平息事件。当时,部分军方官员对政府及司法机构处理哗变事件的方式表示不满,认为政府应当强腕镇压哗变者。
不过,就在“讲和”后不久,政府官员“收回”赦免权和免于起诉优待,原因是调查人员在冲突地区发现遭步枪队掩埋的群尸坑,其中掩埋有70多具尸体,大多为军方指挥官遗体。
政府随后承诺,将替遇害者家属寻求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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