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29日电(记者 何蒋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开篇对天下大势的描写,没想到竟然成为宁波市海曙区一对小夫妻的婚姻写照,其荒唐草率的婚姻,不仅游戏了人生,还搞懵了当地民政局。
闪离:宁波结婚,一个月后黑龙江离婚
这对80后夫妻,男方是宁波人,女方是黑龙江人。2009年9月11日,他们在这个寓意天长地久又一生一世的好日子里到宁波海曙民政局登记结婚。
好景不长,婚后夫妻吵架如家常便饭,感情趋于破裂。当年的10月9日,在黑龙江的娘家一番吵架后,两夫妻毅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黑龙江当地民政局在他们的结婚证上盖上了“已登记离婚,此证无效”这样一个章,宣告了这段法律意义上维持不到一个月的婚姻到此结束。
复合:碍于颜面,隐瞒已经离婚的事实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对小夫妻离开对方后,却又开始惦记起对方的好,后悔当时一时冲动离了婚,两人又有了复合之意。但是结婚证上那行冷冰冰的字硌得他们心里难受,于是2010年9月底,正是他们第一次结婚一周年过后不久,两人又一次来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由于民政局的信息系统仅限于浙江省范围内的数据联网,因此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这对小夫妻已在黑龙江登记离婚,只看到了两人一年前就已登记结婚的信息。此时,两人都为自己曾经离婚的事感到难以启齿,于是便闭口不提离婚一事,只说自己的结婚证丢了,想补办。因此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了两人的身份材料后,予以补发。两人拿着新的结婚证喜滋滋地回家了。
再离:荒唐闹剧,只好走上法律程序
然而,这段“二次婚姻”,比第一次婚姻稍微长久了一些,但也是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双方又因感情危机决定离婚。他们第三次来到海曙民政局时,道出了实情:他们曾在黑龙江离过婚,要求撤销补办的结婚证。面对这对结婚离婚像开门关门的小夫妻,民政局工作员“有点晕”。但是补办结婚证这个行政行为已经作出,并不是像商品买卖,想收回就收回,想撤销就撤销的,民政局工作人员建议他们走法律途径。于是,两人起诉至海曙法院,要求撤销补办的结婚证。
今天(29日),海曙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原告方承认自己隐瞒离婚事实,用欺瞒手段领取补发的结婚证,错在自己,只要求法院让他们离掉就好。
被告海曙民政局表示,他们当初补发结婚证的行为从事实和程序上都是合法有效的,因此要求“撤销”这个结婚证有些不妥,应该是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原被告双方在关于离婚的意见上倒是殊途同归。海曙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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