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王新军与继父在法庭上。因床铺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本欲追砍同事却涉嫌误杀了路人。通讯员 李佳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媛)因床铺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本欲追砍同事却涉嫌误杀死路人。昨日上午,嫌疑人王新军与帮助他藏匿的继父赵玉根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庭审时王新军称,2010年7月23日他休假回到公司时发现,新来的同事齐某占了他在宿舍中的床铺,两人遂因此发生争执。于是,王新军用啤酒瓶击打齐某的头部,并拿起一把菜刀追砍齐某。
在追到昌平区十三陵镇涧头南小区京包高速桥东侧附近时,他误将途经此处的董某当成了同事齐某,于是持刀连续追砍对方。
此后,王新军和母亲取得了联系,并前往母亲家投宿。当时继父赵玉根也在家中,他帮助王新军回单位宿舍取东西,并交给王新军50元钱。
王新军说,他当时只砍了董某三刀,并没有想置对方于死地,因而不同意检方所指控的故意杀人罪,他认为自己只构成故意伤害。
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董某的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而且身中数刀,均分布在头颈和背部,并非像王新军所说的“只砍了三刀”,因而检方认为王新军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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