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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制 乱花钱将被问责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6月30日08:53
徐 骏绘人民图片
徐 骏绘人民图片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对于政府部门“乱花钱”、“多花钱”,今后将推行预算绩效问责,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被摘“乌纱帽”的处分。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专题研讨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会议透露:北京市人大将促进政府加大预算绩效问责力度,加快制定预算管理问责办法,本着“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追踪问责,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追究。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雄表示,为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推进和落实,政府应尽快建立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编制形成约束,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管理结果好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绩效管理结果差的部门项目的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

  “谁办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吴世雄说,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绩效问责机制,把预算绩效问责作为行政问责的核心,建立结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将结果纳入人大监督程序,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外发布。试点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关键。在审计层面,要重点关注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绩效,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或专题开展审计监督,敢于揭露损失、浪费严重或效率低下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北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把政府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运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要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财政部门将尽快提出公开的时间表。

  2011年,全市58个部门的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并在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引人注目的是,2011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时,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情况将纳入报告范围,并适时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部门决算审计情况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尽管如此,政府推进预算公开与社会的要求仍有差距。这其中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也有政府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管理相关配套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同时,也有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难以评价和度量的因素。“有的资金分配出去后,效率、效益到底怎么样无从知晓。”这就迫切需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监督,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吴素芳表示,今后将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这根主线,着力解决“干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干事”,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构建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搭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

  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编制部门事业发展计划,制定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纳入预算编制的下一流程。

  扩大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根据评估结果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加强财政资金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效率。在资金分配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根据预期绩效以公开、竞争、透明的方式分配资金。

  建立健全各项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当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预算执行完毕后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结果好的部门项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结果差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预算乃至取消预算安排。

  2011年,北京选择了市卫生局、市科委两个部门试点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北京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到“十二五”末,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推广到所有市级部门。

  预算绩效管理强调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业绩评估为核心,对政府资源和资金效益实施全程管理。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表示,2012年,市政府确定的预算绩效管理的两个试点部门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2010年,北京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了1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单项审计结果报告。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数量增加到33个,北京市审计局将提请市政府批准后,以适当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公布33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一些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同时抓紧研究出台《审计结果公开管理办法》,推动绩效整改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此外,北京要继续扩大审计覆盖面,将未纳入试点的其他承担公共管理职能、预算资金量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部门和项目纳入审计范围,力争将预算公开的部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记者王明浩)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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