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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涉诉未成年人将有望接受心理干预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7月01日02:00
  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北京市高院对外发布,北京市法院将通过组建专家库、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制定工作规范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心理评估干预。

  “涉诉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既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一般紧张、焦虑、绝望等心理危机特征明显,容易出现抑郁、自闭、恐惧等心理障碍,甚至演变为自虐、轻生、报复等极端行为。

  到目前为止,全市三级法院系统中已有市一中院、东城、房山、海淀法院等9家法院,通过邀请心理专家或与有关部门合作的方式,分为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阶段,相继对出现心理问题的67名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危机、弥合心理创伤,引导他们逐步走向积极人生。实践证明,较为系统的心理评估干预,能有效弥合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以及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侵权人的心理创伤。

  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孙力表示,此次将制定统一适用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工作规范》,改善心理评估、干预场所的环境。同时,法院还将与有关部门开展合作,组建心理咨询师队伍,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涉诉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持续性的心理评估干预。

  针对此前部分法院试行中出现的开展心理评估、干预场所不够规范、气氛过于严肃、缺少必要辅助设备的情况,法院系统将对环境进行改造,有条件的法院将设立“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室”,配备相应的心理测试设备。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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