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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凭有效证件可查询配偶房产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7月07日04:13
  1.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申请表(在受理窗口领取);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作为检索条件。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夫妻双方今后只要带齐相关证件,都可以查询到配偶名下的房产状况。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在线交流活动,接受市民咨询并介绍新推出的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业务。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配偶名下房产查询业务仅限夫妻一方本人办理,不可委托办理。如市民要查询配偶的房产,需带齐右表资料到该局位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受理点办理。

  该业务的开通源于去年底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了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又开通了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该局目前仅针对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缴纳房地产税费的纳税人以及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开通了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的业务。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的规定,该证明以每宗40元收取。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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