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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土地问责73名官员受处 最重处罚为降级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2011年07月08日03:14
[提要] 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我来说两句]

  焦点

  1 问责集中三四线城市

  记者注意到,昨天公布的问责结果中,涉及的地方官员,大都是三、四线的城市及城区。如山西大同副市长郝月生、辽宁庄河时任副市长赵兴基、浙江上虞市长丁如兴、安徽巢湖时任市长宋国权、广东阳春市长林进球等。

  此外还包括,山西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湖北襄阳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广西苍梧副县长覃汝胜、云南师宗时任副县长海建才等官员。

  除此之外,并没有涉及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也没有出现省会城市。

  2 最重处罚为降级处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被问责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

  被问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可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昨天公布的问责官员名单中,最重的处罚为降级处分,大部分则为记过、记大过、警告等处分,还没有出现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这次问责做到了精准问责、合情合理、让被问责对象心服口服。

  追问

  为何问责长达半年之久?

  从去年底约谈12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始,第一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在半年后才公布。为何时间如此之久?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首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全国2859个县的海量数据要一一核对。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都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内容,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的事实进行认定,监察部根据国土资源部审核认定的违法事实,对责任追究的意见进行审核。

  李建勤指着办公桌上已经整理成册、一尺多高的资料表示,对数据、违法事实要进行一遍遍的审核、认定,用的时间自然不会少。第一步,国土部自下而上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的调查、认定,把事实搞准;第二步,今年5月国土部和监察部对纳入问责的这些市县按照要求,一个个听取各省的情况汇报,之后地方根据审核意见提交举证的资料,对有些问题再重新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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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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