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8日从监察部了解到,我国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发卡机构和商业企业违规发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防止规范管理工作走过场。
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
在日前召开的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提出,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
马馼在会上提出,各部门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与本部门的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本部门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内容要实在、重点要突出、措施要明确、要求要严格,以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预付卡限额发行、发票管理等制度规定的发卡机构要有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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