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通报“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总结教训,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维稳综治和社会管理工作。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苏志佳出席会议,强调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切实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吴沙通报了“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经过及处置情况,指出“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控制局面,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布事件真相,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新塘镇社会面保持平稳有序。
苏志佳在讲话中分析了“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的原因,指出当前一些地区部门社会管理创新意识不强,解决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基层管理工作薄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流动人员关爱不够;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服务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据悉,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增城市委、市政府已经启动问责机制,免去刘某新塘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麦某新塘镇党委副书记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给予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村民委员会主任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增城市有关部门对引发事件的有关治保会人员也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在现场与王联梅夫妇拉扯争执的治安联防队员卢某,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作出开除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治保会常务副主任卢某予以开除。
目前,增城市政法机关正依法处理“6·11”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已于近日对赵某等1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了公诉。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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