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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被违规以35万元贱卖的一楼6间商铺。 |
廉江市开发总公司处置国有资产疑点重重 本报讯 (记者关家玉摄影报道)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宗诉讼揭开了廉江市开发总公司违规贱卖国有资产的黑幕:该公司价值达500多万元的多处国有房产被以60多万元总价贱卖,事先既未经评估,更未公开招标竞拍,受卖人除了当地的一名知名商人外,还有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国有房产甚至是在法院查封期间被违规贱卖!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廉江市国资公司负责人表示,这起事件明显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相悖,称他们将开班子会研究如何处理此事。
罔顾规定擅自变卖 廉江市开发总公司被指从2003年1月起,先后违规转让位于廉江市建设大道18号综合楼的一楼、二楼三处房产,总面积为657平方米,其中357.18平方米为位于闹市路段的商铺。转让价格总价为60多万元(二楼转让面积299.92平方米,转让价12万元;一楼转让面积357.18平方米,转让价格51万元)。而评估公司依法评估的结果显示:这三处房产总值达500多万元。
这宗国有房产转让事件之所以在当地引起高度的关注,并不仅来自转让价格与评估总值的巨大反差,更来自转让过程与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的明显相悖:按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资拍卖、转让前应进行资产评估,而这一系列行为显然没有事前评估;也未在法定交易机构公开招标拍卖。在相涉的诉讼中,法院调查显示,该起转让并未发现事前评估及公开招标拍卖的任何记录,房管部门也因此未予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几经周折,记者看到了廉江市国有资产公司于2002年对廉江市开发总公司请示转让这三起国有房产的批复,上面明确要求:“进行公开竞价有偿转让,资产转让费用于缴交职工养老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并按有关规定做账务处理。”
穿插多起离谱事件 原廉江市开发总公司的一名职工称,该公司的六间商铺于2003年转让时,同一路段横巷中的更差位置、面积相仿的铺面,市场成交价达每间25万~27万元,但该公司位于闹市区的六间价值一两百万元的商铺却仅以总价35万元转让。然而,就是这样一份于2003年1月与叶某签订的无效合同,到了2007年7月,开发总公司竟又以一个《复函》的形式,同意继续履行,“300平方米办公室仅卖12万元,每平方米不足400元。而同期该办公室的实际价值是每平方米4000多元,个中玄机不言而喻! ”
按该公司的售房合同显示,买下房子的包括该公司领导成员之一叶树多和另一名在当地颇有知名度的叶姓商人。
让职工觉得更离谱的是,即便是以35万元低价转让出的六间旺铺,该公司也是于2003年收到10万元转让订金款后,就再无下文,余下的25万元至今无人过问。国有资产就这样白白流失,旺铺的受让人却占有了铺面,每间铺面月入租金数千元,一收就是8年。
连当地的多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诧异,因为在该公司数年前所转让的多起国有房产中,居然有两起是在法院查封期内转让的。
“卖光后连人都找不到!” 日前,廉江市国有资产公司董事长梁树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廉江市开发总公司当时有十多名干部职工,后来因种种原因陷入困境,现在鲜有经营行为。上级接到对廉江市开发总公司当年转让资产中涉嫌违规行为的投诉后,连该公司总经理陈贤和的人影都找不到,“工资照样领,打电话却不接!”这种经营不景的国企“破罐子破摔”的现象让人慨叹。
记者昨日来到廉江开发总公司发现,办公室的铁门及门锁均已锈迹斑斑,门上、墙上挂满了蜘蛛网,“这办公室的门已好几年没人来开过了!”附近一居民说。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转让事件明显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相悖。” 梁董事长表示,他们将开班子会研究如何调查处理此事;处理不了的,会向上级报告,由上级处理。
(责任编辑:UN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