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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五年内有望实现信息公开透明 否则受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09日17:36
  中广网北京7月9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民政部昨天公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我们注意到,“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已经被郑重地写入《纲要》中。

  未来国家将对慈善事业如何监管,如何保证捐赠者的每一分钱都有都公开透明?为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接受了中央台独家专访。

  2010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高达700多亿元。截至去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个。然而,基金会的透明度、公信力和资产运作等方面,也同样越发受到公众的关注。因为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基金会有官网、不到五分之一的基金会发布官网年报。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介绍,整个公益慈善组织自我披露还不够。

  徐建中:公开透明主要是通过年报的方式,但是说每一个公益资产项目没有这种,因为拟稿政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一方面政府规范性的文件还是个空白,另一方面公益慈善组织自我进行披露的意识不强。

  但是这个局面,将在未来五年将得到改善。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刚要》中,我们首次读到这样的文字。“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报告。

  徐建中介绍,如果慈善机构不公开信息将会受到处罚。

  徐建中:下一步肯定会要受到处罚,因为监管的话,最最根本的就是要在你的收据,捐赠来要说我捐赠了,不是诈捐,我要发票。同样的公益慈善组织它要起着更高的公信度的话,它也得公布账目,比如说在评比中间,年审中间,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我们下一步对这方面应该做进一步的严格。

  《纲要》鼓励公益慈善类组织,积极设立慈善公开日(周),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提高自己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对于重大慈善项目,《纲要》要求民政部门应设立项目巡视员,以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而真正做到监管有力,必须有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徐建中特别提到,国外的慈善机构“轻登记、重管理”,同时监管队伍方面1000人和3、4个人的对比也格外鲜明和强烈。

  徐建中:你比如说英国慈善委员会他有1000多人在做,他对每个公益慈善组织,对每个公益慈善组织应做的项目都严格的监督,从现阶段看来讲,我们登记门槛很高,监管的力量不够,从民政部来讲,就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就那么三四个人,不用说监管力量了,这个监管力量的话可能现在还没有。

  虽然,目前我国社会捐赠总额高达700多亿元,然而大部分出自民间,有五、六成都出自企业。徐建中说,要不断拓展慈善资源,加大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投入,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

  徐建中:政府要投入这是一个最大的亮点,那么这个有待于我们这次事业进一步的认识,那么实际上来讲很多发达国家他们对慈善事业持有很大投入,它的投入中和募捐比例是达到7:3,政府可能要投7成,民间募捐的资金只有3成,从我们这个政府职能部门来讲,我们觉得政府应该投入相当的资金来购买慈善组织的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来进行拓展我们的慈善事业,在纲要里头讲到的一些,通过义卖、义演、义诊,实际上在“十一五”这种形式也都有了,在国外也比较普遍,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政策措施。

  作者:车丽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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