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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函请起诉李登辉 最快11日移交法院审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10日09:09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国安密账案”,六月底依贪污等罪起诉李登辉、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后,由于“国安密账”与巩案内容,当年经“国安局”核定为“极机密”,依台湾“机密保护法”规定不得任意持有、重制。特侦组为让法院审理本案,已函请台当局“国安局长”蔡得胜核准使用、重制机密卷证资料,最快本周一就会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特侦组侦结“国安密账案”,迄今已十天,因迟未将全案送审,引发各界关注。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说,因为“国安密账”和巩案相关资料,都属机密,依“机密保护法”规定,其它机关需使用或重制,都要经原核定机关首长以书面授权或核准才行。

  由于奉天专案、巩案资金运用过程,当年是由“国安局”核准为“极机密”,特侦组在起诉李登辉二人后,即去函“国安局”,请求“国安局长”蔡得胜授权、核准使用这批机密卷证。

  陈宏达解释,就是因为特侦组将起诉卷证资料函请“国安局”核准使用,才会拖延送审,若不依法函请“国安局”核准、授权,就移送法院审理,检方及法院都会有触法之虞。

  陈宏达说,“国安局”核准司法机关使用“国安密账”机密卷证,应该没有问题,最快本周一就可将本案送审。届时台北地方法院将由四个重金庭八位法官抽签承审。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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