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近日通报了发生在贵州和广西的两起重大煤矿水害事故,通报还对6月份以来全国煤矿六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7月2日9时30分,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牛棚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下井31人,事故发生后8人安全升井,23人被困井下。事发矿属私营企业、新建矿井。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时值丰水季节,地下水位上升及水量增大,采矿活动破坏了煤层隔水层,导致强含水层与采空区连通,矿井二级排水水泵损坏,不能继续排水,矿方组织人员下井堵水和维修排水设备时,原采空区挡水墙突然溃水,造成正在井下作业的人员被困。
7月2日12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煤业公司八矿樟村井发生采空区垮冒溃浆事故。事发矿为港资企业。
据记者了解,截至10日中午,已造成8人死亡,仍有12人被困井下。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事发矿采用倾斜长孔爆破法开采急倾斜煤层,造成井下留下大量采空区;保护煤柱裂缝与地面连通,雨水泥浆渗入;事故前出现强降雨,地面地势低洼处雨水汇集和渗漏,导致凹陷区域压力增大,采空区垮冒,地表大面积塌陷、泥浆溃入井下巷道。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指出,今年6月份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了六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近期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矿井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防治水措施不落实,雨季“三防”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对水害隐患底数不清,发现透水征兆后未立即采取撤人措施,缺乏应急预案。
为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立即开展水害防治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监察,从重从快查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贵州、广西上述两起重大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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