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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未能与17岁女网友发生关系 欲将其掐死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7月15日05:36

  未能发生关系 男子欲掐死女网友

  这名41岁的已婚男因犯故意杀人罪(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41岁男子杨某和17岁女网友张某网恋,相识一年下来,杨某发现张某除了找自己要手机、MP3外,却不愿和自己发生性关系。当杨某再次买了手机送给张某时,对方却与他拥抱了一下就想走,于是他一把掐住张某,直到把张某掐得脸色发紫鼻孔流血时,因为害怕放了手,张某侥幸逃脱。记者昨日获悉,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中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41岁的杨某在靖江打工,有妻有儿,而且儿子都已经18岁了。但他不甘寂寞,迷上了“网恋”。一年前,杨某和溧阳17岁的女网友张某相识,两人通过短信、QQ联系。

  有一次,两人相约在溧阳见面。杨某见到青春靓丽的张某后,有了和她发生性关系的念头。此后,杨某抽空就到溧阳和张某约会。可杨某发现,张某和他见面只是谈吃的用的,还要杨某给她买手机和MP3,始终不提别的。杨某为了达到目的对张某是有求必应,花了不少钱,却始终不能得手。

  今年4月份的一天,杨某花400块钱买了一只手机赶到溧阳要和张某见面。张某提出的约会地点是一个偏僻无人的油菜地。到约会地点,张某拿到手机后,对杨某说了一句,“抱一下我就走。”于是,杨某迫不及待地将张某搂住。

  只抱了一会,张某推开杨某就想走。杨某就拉住她不许走,并且一把卡住张某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大概过了两分钟,杨某发现张某的脸色发紫鼻孔流血,心里害怕就松开了手。

  溧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杨某在网上与张某相识,后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经常通过手机短信和QQ进行聊天。杨某还多次与张某约会,期间提出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均未能实现。今年4月24日上午9时许,杨某与张某再次在溧阳一油菜地约会,张某与杨某拥抱一下后即要离去,杨某想到自己在她身上花费钱财,她却不肯跟自己发生性关系,恼恨之下产生与其同归于尽的念头,遂双手掐住张某的脖子,将其摁倒在油菜地里,卡了约2分钟后发现张某鼻孔流血,脸色变紫。杨某心生惧意,遂放弃了掐死张某的念头,即松开双手,张某趁机逃走。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势属轻伤。法院判决,杨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通讯员 周超 快报记者 刘国庆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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