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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央企应有所为 住房三轨制可控制房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17日19:43
  中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王凯山)据经济之声报道,在今天(17日)举行的“2011中国城市保障性住房发展高峰论坛”上,国资委有关官员表示,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以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应该有所作为,而中国土地协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则认为,应当实行住房三轨制,尽量甩掉开放商。

  所谓“三轨制”,是针对现在流行的住房双轨制而言的,也就是在完全的市场轨和完全的政府保障轨之外,再加一个半市场半保障的。黄小虎认为,实行住房三轨制更适合中国国情。

  黄小虎:我国最早提出半市场半保障设想的是邓小平,他80年代讲解决中国的城市住房问题要走民建公住的路子,这个民建公住其实就是半市场,半保障。

  黄小虎认为,半市场半保障制度,比较好的形式是发展住宅合作经济,群众通过合作社集资建房,政府从中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由于甩掉了开发商这个环节,房价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事实上,国外开展住宅合作经济已经有将近200年的历史,早有先例:

  黄小虎:比如说德国的居民住房30%是有合作社提供的,欧洲其他国家,美国、日本等住宅合作社也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在我国住宅合作社作为非盈利的经济组织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政府对于合作社的扶持及保障力度,如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可以因时因地而宜,仅仅是没有开发商利用这一条,房价就可以控制在成本价格的区间。

  也许有意,也许无意,对于黄小虎的这个观点,论坛现场的诸多官员和地产老总都没有做点评,不过,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认为,在保障房建设上,中央企业应该有所为:

  王晓齐: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我们2008年-2010年,我们的16个中央房地产企业,就是主业为房地产的企业有11户不同程度的参与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共开发保障性住房面积3789万平方米,将近4000万平方米,如果按保障性住房每户60平方米计算,大概总套数是63万套。大概占同期保障性住房的10-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百安接过王晓齐的发言说,在参与保障房建设上,他们已经有所为:

  李百安: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筑,这是主要部分。第二种方式以投资开发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们有四种投资方式,包括城市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的直接投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混合投资。

  作者:王凯山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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