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温州频道18日 (通讯员 纪承伟)花季女孩因为聋哑,被别有用心的“坏人”瞄上从内蒙古骗到浙江,充当偷盗的工具。日前,乐清法院审理两名聋哑女盗窃案,分别判决两位聋哑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并双双被处罚金2000元。
“我的包呢?我的包呢?我的包去哪里了?”2010年10月17日下午,陈女士在乐清市北白象镇一家服店买衣服时突然尖叫起来,她发现自己放在吧台上面的包不见了,里面可有10000元现金和黄金首饰及一些重要证件啊!慌乱中的陈女士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赶紧要求店老板查看店里的监控。在监控里,陈女士发现有三名女青年到店里,其中一名女青年假装看衣服将她的视线挡住,另一名女子将她的仿LV女式挎包偷走。她看了监控后就拨打110报警。
后来,一中年妇女到店里对陈女士说有一名偷她包的女青年已经被扭送到北白象派出所。原来,该中年妇女当天下午在陈女士包被偷前也在附近的店买衣服,在试穿衣服时把包放在店里挂衣服的柜子上,一转身包不见了,她就叫起来,在店里看了一圈没有看见自己的包,她知道包肯定被人偷了。后在衣服店监控里看到,在她叫喊包被偷时有四个女子急急忙忙从店里出去。她就跟踪该些人并监视,后来发现四个女子偷了陈女士的包出来,她就一直跟他们到车站,并告诉协警把其中一个女子抓住。
被抓的女子叫刘云(化名),21岁,系聋哑人。她对警察说,那天下午,她和另一名聋哑人孙佳(化名)还有两个“坏女人”一起到北白象镇一家服装店,那两个坏女人逼她去偷东西,其余三个人装作买衣服的样子引开别人注意力,她趁别人不注意时在衣服架上偷了一个包,被人发现后就将包扔在店里跑了。第一次没偷成后,她们四个人又找到一家店,故伎重演,孙佳进店偷了一个包,然后离开。她说自己是在包头市被“坏女人”骗出来的,她和孙佳如果不偷东西,俩个“坏女人”就会打她俩,如果报警,就不会放过她俩。刘云说的可是实情,刘云和孙佳是包头市南京溧水聋哑学校培训学员,2010年8月23日在包头市八一公园被人以找工作为由骗走。当时,她们家里人都已经向警察报了案。
法院认为,刘云、孙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俩被告人均系聋哑人,被他人骗到乐清后在受到暴力胁迫之下参与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属胁从犯,案发后部分赃物已经发还给被害人,且她们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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