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19日电(赵静 通讯员 金有成)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19日发布消息称,河南一农民为了牟取钱财,伙同他人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线,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18日,阳曲县人民法院对刘宗恒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0年12月15日晚,刘宗恒伙同王东岗等人,驾驶微型面包车窜至阳曲县泥屯镇西青善村口地段,使用断线钳、菜刀等作案工具,将阳曲县联通分公司正在使用的泥屯镇西青善村到芦家河村路边通信电缆600米盗割,造成180余户电话和宽带用户通信阻断约18小时。
因阳曲县联通分公司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王东岗等四人丢弃电缆线及作案工具潜逃,被告人刘宗恒被当场抓获。
经价格认证部门鉴定,被盗通讯电缆价格为261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宗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以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归案后至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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