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7月20日消息(记者邵立肃 郑轶 通讯员卢学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审定公布了我省首批省级重点监控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要求各级交警部门从7月21日起对公布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实施重点监控,涉及重点监控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市州交警支队务必及时送达监控通知。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关于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客运企业、客运车及其驾驶人实行重点监控的通知》(公厅交发[2011]109号)中 “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客运车辆及客运企业;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并伤20人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及客运企业”实行省级重点监控,经审核,确定我省第一批省级监控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是:四川广运集团有限公司旺苍公司,川H13019大客车;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44车队,川S35093大客车。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部门7月21日起至年底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上述客运企业、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广元、达州两市交警支队务必及时将通知送达客运企业,同时相关管辖地县区交警大队要加强对监控车辆的路面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
作者:邵立肃 郑轶 卢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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