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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事业感情受挫杀无辜男孩 勒索家长被判死刑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7月21日15:11

  用俩小龟骗进屋学子勒死一男童

  因接连失意行凶事后还勒索家长15万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王巍)事业感情均不如意的连勇情绪失控,竟将一个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杀死,又向男孩家人勒索15万元。

  今天上午,连勇因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被一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

  现年30岁的连勇高考失败后,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通过努力取得了北大的自考本科学位。

  但让连勇引以为傲的文凭并没有使他在北京的生活变得一帆风顺。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让连勇体会到了挫败。

  2010年11月14日,连勇到昌平区一村子里找房子住,被正在放鞭炮的小华(化名)撞了一下,小华掉头就跑。这让连勇非常生气,放下找房子的念头,在村口找到了小华,并用两只小乌龟将小华骗到自己的暂住地。

  在出租房内,连勇打了小华几巴掌。面对大声哭喊的小华,连勇用绳子将小华勒死。

  后来连勇前往小华家人在村里开的小超市门口,贴上字条“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随后,连勇用手机向小华家人勒索15万元。

  上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连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连勇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连勇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决连勇赔偿小华家人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宣判后,坐在法庭内的小华母亲当即痛哭起来。她指着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连勇说:“我家孩子与你无冤无仇啊,你这么做几辈子也还不清……”

  小华的其他亲属中有人握着拳头试图冲上前打连勇,被法警阻拦。小华的家属表示,愿意放弃60余万元的赔偿,只求能让连勇“速死”。

  对于判决结果,小华家人均表示满意。连勇则拒绝了媒体的采访,也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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