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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对通胀压力力保社会民生不断改善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7月21日20:32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黄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21日表示,北京市今年价格水平持续在高位运行,全市着力稳定物价水平,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障社会民生不断改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工21日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相关报告说,上半年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5.5%,新涨价因素有所增加,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上半年北京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0.1%和12.4%,为近年来较高水平,但扣除物价因素后,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与年初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张工表示,上半年北京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1%,保持在较低水平。帮助5.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比增长43.8%;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万人。

  张工说,上半年北京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增长9.8%、12.9%、13.6%、6.1%和6.7%。针对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的新情况,年内两次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上年的43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210元提高到340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张工表示,全市下半年将按照“稳生产、保供应、强监管、畅流通、惠民生”的思路,切实加强物价调控,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一是多渠道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标准联动机制以及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健全资源能源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直补机制。三是完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调控政策,严控住房租金价格不合理上涨。四是研究建立北京市价格调节基金,丰富和完善应急条件下价格调控手段。五是关注国内外形势变化,审慎出台政府调价政策,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与此同时,继续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磊表示,北京市计划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北京市将努力应对通胀压力,保证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

  作者:黄海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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