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朱竞若、王明浩)北京一年“三公”消费多少,如何使用?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关注。7月21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报告这笔账单:经汇总,2010年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亿元。
受北京市政府委托,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当日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决算的报告》时说,这11.3亿元“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亿元,包括购置费3.3亿元、运行维护费5.8亿元。
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介绍说,2010年,北京市级因公出国(境)团组981个,因公出国(境)664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98万元。
北京公务用车购置费为3.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8亿元,共计9.1亿元,在公车上的财政拨款支出,在11.3亿元“三公”消费中占比超过八成,达到80.5%。
2010年,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更新、新购车辆2035辆,公务用车车均购置经费16.02万元。2010年,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车辆20301辆,公务用车车均运行维护费2.88万元。
近几年,北京不断推进决算信息公开,依法加强外部监督。杨晓超说,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北京进一步细化2010年决算审议内容,首次将决算草案细化至“款”级科目,充实“三公”经费决算数据。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公开2010年市级财政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
北京加快预算信息公开步伐。杨晓超表示,北京将2011年预算报表细化至“款”级科目,部分重点支出内容细化至“项”级科目。将报送市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部门从45家增加到58家,并在全国率先公开项目支出预算表,为强化监督提供参考。
又电 (记者朱竞若、王明浩)近段时间,“地方债”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7月21日上午,北京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介绍说,截至2010年末,北京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45.45亿元。与全市综合财力相比,北京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1.71%,处于可控范围内。
李颖津介绍,在审计署统一组织下,对北京市1997年至2010年政府性债务开展了审计。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市政建设、土地储备、轨道交通、公用事业等方面。
李颖津表示,北京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多方筹资,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为推动改善民生、改善环境和城市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积蓄了后劲。但部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资金外,其他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市尚未制定统一的政府性债务举借计划或债务收支计划,高校、医院、公用事业单位等存在其他债务的单位未纳入统计和监控范围。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审计提出问题后,北京市政府正在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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