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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与陌生男子开房 风流过后被索要服务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22日13:58
  两男子录像厅内相识“情投意合”

  开房后他却要对方交“服务费”

  新闻提示

  “站住!往哪跑?”近日晚上11点左右,裕丰园附近行人稀少,夜幕下,育才路派出所民警在布控时发现一名男子行色匆匆,十分可疑。当民警走近他时,发现该男子的长相与他们正在抓捕的嫌疑人非常相似。男子发现情况不妙,突然慌张地向一条小巷子里跑去……

  两男子录像厅认识

  “情投意合”去开房

  当天晚上8点,28岁的安居横山男子刘某来到南小区一家录像厅。录像厅内观众并不多,熙熙攘攘就七八个人。坐定后,刘某与身旁的男子朱冰(化名)闲聊起来。没想到,两人竟然“情投意合”,聊出了“感情”,决定当晚就去外面开房。

  出了录像厅,两人来到和平路一家宾馆内发生了关系。10点,刘某独自离开了房间,说要出去买点东西,让朱冰在房间等一会。出来后,刘某一个人去了家夜啤酒小店,慢悠悠地喝了两瓶啤酒,还抽了几支烟。

  一男子起了歹念

  威胁对方交“服务费”

  10点半,当刘某再次返回宾馆时,却突然对朱冰提出了无理的要求。

  兄弟,今天晚上的事,你是不是该表示一点?”刘某坐在床边冷冷地说。

  “什么!我们都是自愿的啊?”朱冰惊讶,怎么刘某会这样说?

  “我给你提供了服务,你难道不该给钱?”刘某说。

  两人说着说着,竟然争执起来。由于朱冰坚持不给钱,遭到拒绝后刘某竟怒发冲冠,扇了朱冰一耳光,还掐住朱冰脖子进行言语威胁,让他拿出钱来。朱冰无可奈何,只好交出了其随身携带的价值1200元的手机以及所带现金800元。刘某得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朱冰随即向育才路派出所报了案,接警后民警迅速在辖区内展开布控,最终将在逃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审问中,刘某对其威胁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出了所抢现金与手机。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系安居区横山县人,1983年出生,曾先后四次因涉嫌盗窃被判刑,最长被判了一年。目前,刘某因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民警提醒市民,出门在外交友要慎重,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实习生周丹记者梁静)

  作者:梁静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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