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茂名7月22日电(索有为 林劲标 李迪)19日至21日,广东省信宜市法院开庭审理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重大事故案。信宜市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辉、副总经理陈喜有,该公司原分管尾矿库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李永信、原总工程师夏倩等9名被告高管出庭受审,并当庭认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领导王辉、陈喜有、邓炳焜、王建华、蔡剑平、赵国辉等6名被告人,在组织、指挥或管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还指控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夏倩、李永信、张立鹏等3名被告人,违反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应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是,2010年9月21日,信宜市钱排镇受台风“凡亚比”影响引发强降雨。暴雨中,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致使该镇达垌、双合两村死亡22人,房屋、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多处被毁,全镇财产损失达6.56亿多元人民币。
9名被告人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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