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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名网络“上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7月22日16:34
  新华网沈阳7月22日电(记者范春生)3名女子以“红包捐赠互助游戏”名义,进行网络传销活动,短短两个月就发展会员350人次,骗取资金22万多元,日前均被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网民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所谓的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在沈阳打工的戈春香、胡静娥、赵君3名女子就对此“商机”动起了歪脑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11月间,戈春香、胡静娥、赵君租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南九公寓一房间,利用互联网以“流动的财富2468红包捐赠互助游戏”活动为名义,向投资者宣传游戏的好处和营利方式。她们宣称:只要在一家网站注册成为非正式会员,并向4名“上线”分别汇款1000元、600元、600元、800元,向该网站汇款100元,之后由该4名上线和网站将其账号激活,就可成为正式会员。被激活账号的人便可开始拉人成为“下线”,并通过激活“下线”账号获取数额不等的提成。

  这一新型网络传销方式很快迷惑了一些年轻网民。一名受害者称:开始感觉这一游戏方式还不错,并没感觉是传销,因为它不像以往的传销公司那样,把钱汇到公司里的账号上,等钱搂够了,公司可能也就没有了。而“流动的财富”是会员与会员之间,以赠送红包的方式,给你前面的会员赠送,下面的会员也一样给你赠送。短短两个月内,戈春香、胡静娥、赵君就吸引投资者350人次,资金22万多元人民币。但很快她们就被沈阳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流动的财富2468”是一起典型的拉人头式网络传销案件,戈春香、胡静娥、赵君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实施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三人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范春生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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