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 汪鹤群 记者 左妍)“4月份就买了黄金首饰,店员拖到现在就是不肯开发票!”昨天上午,家住奉贤区泰日镇的谢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这件令人气愤的事。
4月27日,谢先生在泰青公路340号“亚一金店泰日店”买了金戒指和金项链,共计1万8千余元。结账后他索要发票,营业员表示,“发票用完了,过几天再来。”此后,谢先生多次致电该店,对方都以“发票还没到”来搪塞。昨天,谢先生又来到店内询问,营业员称,店铺内正在申请机打发票,可能要等到9月。“买东西索要发票天经地义,这家店开了一年却没有发票,不是逃税吗?”谢先生很生气,立即向税务部门投诉。
昨天中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这家店,询问何时才能开发票,接电话的女子一会儿说“从来没有顾客索要发票,发票有什么用”,一会儿又说“给了优惠就不能再开发票了”。当记者询问店内是否有正规发票时,她终于承认,既没有手写发票,也没有机打发票,如果顾客坚持需要,可以想办法“去弄一点”。
记者随后联系上海财税局奉贤分局,工作人员曹先生表示,初步调查发现,该店是个体经营商户,有营业执照,也办过税务登记,但开业以来未向税务部门购买过发票。曹先生解释说,和企业单位不同,财税部门对个体户实行定额收税,每月营业额不同,税收也不同。“不开发票,实际上就是隐瞒营业额,属于变相逃税。”
“企业申请机打发票根本不需要那么久,店员的说法靠不住脚。”曹先生说,财税部门会对该店开业以来的经营状况进行复查,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并要求其尽快补开发票给消费者。
昨天下午,记者在亚一金店官网上看到,“泰日店”属于加盟网点。记者随后致电亚一金店投诉热线反映此事,工作人员忻女士说,此网点的做法已影响到亚一金店的形象,将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