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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中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7月22日20:56
  新华网福州7月22日电(记者郑良 夏晓)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22日公布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件审理结果,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赖少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文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赖东海、李玉权等其余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至免予刑事处罚的刑罚。

  漳州中级法院于今年7月上旬做出一审判决,22人均表示服判,在法定期限内无一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9月间,被告人赖少军、赖文清伙同张锦顺(另案处理)在网上获悉美国华侨罗某身份信息后,谎称在工地发现古墓、古董,欲请罗某回国帮忙挖掘,将罗某从美国骗至漳州。骗取罗某信任后,赖少军、赖文清等人编造租用仓库存放假金佛、承包工地等借口先后骗取罗某42.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8.47万元)及手表4块。

  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间,赖少军、赖东海等21名被告人以兄弟犯罪需偷渡回国的路费为由,从网络收集台湾居民及美国、奥地利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信息资料,多次通过电话威胁、恐吓的方式勒索华侨、台胞钱款共折合人民币约34万元。

  2010年3月10日,奥地利20位华人社团负责人向福建省公安厅联名报案,该案被列为2010年第一批公安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挂牌督办案件。2010年3月至5月间,福建公安机关先后在漳州、厦门等地抓获赖少军、赖文清等22名犯罪嫌疑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少军、赖文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赖少军、赖东海等21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郑良 夏晓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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