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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子女升学被二次索费 小升初需9000捐资费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焦哲
2011年07月23日03:14
学校收取9千元“捐资费”才给家长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收取9千元“捐资费”才给家长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给家长发的“索款”短信。焦哲 摄
学校给家长发的“索款”短信。焦哲 摄

  交9000捐资费"才能在本校小升初

  江宁岔路学校外来工子女升学被二次索费,区教育局称符合"5个条件"可退费

  南京江宁岔路学校的学生家长最近向本报记者反映:我们是外来务工人员,孩子在该校读小学时就被校方征收了数千元的“捐资费”,现在孩子从岔路学校的小学部毕业升到初中部,他们再次被学校索要9千元“捐资费”,不交钱学校就不给孩子发录取通知书。

  投诉:

  在本校升初中被索“捐资费”

  学生家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是外地人,在江宁岔路口附近打工已经有六七年了。孩子是在小学时从老家转到岔路学校小学部就读的,当时学校就要他们交一万元“捐资费”,后来李先生托人找关系“打折”,少交了1千元。

  “小学入学时已经交过几千块钱了,现在孩子小学毕业升初中,学校又要我们交9千块钱,否则就不发录取通知书。这不是瞎搞吗?”李先生说,他们7月15日收到学校老师发来的短信通知,说是经江宁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外地户口学生需要交纳9千元捐资助学费,要求这些学生家长7月16日早上就要到学校交钱。李先生说,他16日早上到学校发现来交钱的学生家长共有几十人,有学生家长现场质疑校方这笔收费,但学校采取的“对策”是不交钱就不给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最后大伙只得乖乖交钱。

  记者在李先生提供收据上看见,李先生向学校交纳的金额确是9千元,名目是“捐资费”。但这张收据上除了一位收钱学校老师的签名外竟然没有学校公章,也没有任何正规发票。

  江宁区教育局:

  流动人口多,入学须设门槛

  7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岔路学校,校方一位值班老师说,“捐资费”校方此前确实收取过,但不是学校的“自作主张”,是江宁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的。

  记者随后向江宁区教育局了解情况。对方办公室的负责人回应称,这笔“捐资费”并不是乱收费,依据是“南京市政府的一次会议纪要”。记者询问究竟是何“纪要”,对方表示一时难以说清。

  江宁区教育局表示,现在江宁大概有60万的流动人口,如果学校不设门槛对外来工子女全盘接收,江宁的中小学校肯定难以招架。但并不是所有的外来工子女上学都必须要交钱,只要满足五个条件就可以不交。即:一,学生家长有三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二,有独生子女证;三,家长双方都有劳动部门承认的劳动合同;四,有劳动保险;五,学生有学籍卡等相关材料。

  李先生等人质疑,此前孩子上小学时已交纳过数千元的“捐资费”,这次小升初而且是在同一所学校,为何又要再交钱呢?对此江宁区教育局回应说,这么做主要是考虑到外来工的流动性大,有可能孩子在江宁上小学不一定还在江宁上中学,所以小学和中学的“捐资费”是分开收取的,也就是说小学交了,初中还得再交一次。

  南京市教育局:

  不是择校不可以收费

  那么江宁区教育局的做法是否合适呢?记者又咨询了南京市教育局。对方信息办的负责人回应说,江宁区教育局所说“会议纪要”和“五个条件”他本人并不知情。南京市政府对外来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一直都很重视,有关领导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指出要确保外来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学上”,如果学生家长提出上公办学校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力满足。

  记者询问,义务教育阶段学龄的外来工子女在南京入学是否需要交纳“捐资费”?南京市教育局表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收费,那就是学生“择校”。据介绍,南京市政府此前确有一次关于捐资费的“会议纪要”,但内容是只有家长选择“择校”,才可以收取捐资费,捐资费的最高上限是1万5千元。

  学生家长质疑说,岔路学校有小学部和中学部,难道学生从小学部升到中学部也算是“择校”吗?南京市教育局表示,这个问题不太好说。因为各区县的情况不一样,都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有的区县学校是全面接收外来工子女,有的区县是部分学校接受外来工子女入学。外来工子女入学,家长应当先与当地教育局联系,一般来说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就近安排学生入学的。”

  家长:

  害怕报复不敢去取退款

  记者把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李先生等人。他们表示,江宁区教育所提出的“五个条件”他们都满足,怎么还是被收钱呢?

  对此,江宁区教育局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是满足“五个条件”,被收取捐资费的家长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去领取退款。但是家长们对记者说,他们不敢去,原因是害怕遭到学校的打击报复。“交钱的又不是我们一两个人,一共有几十号人呢,如果我们去退钱,那学校肯定就知道是我们投诉的,小孩还要在学校上三年学,你说我们怎么敢去领钱?”

  家长们表示,如果江宁区教育局和岔路学校真的“知错就改”,那么应该在学校门口贴一张告示,告诉大家,只要是满足“五个条件”的家长都可以去退钱,这样大家一起去退钱就不担心学校会打击报复了。否则就算是教育局肯退钱,他们也不敢去领。 本报记者 焦哲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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