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25日电 题:
买车不称心 修车不省心汽车消费遭遇侵权困扰 新华社记者俞俭
“买车不称心,用车不舒心,修车不省心”,当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时,人们的烦恼也随之增加。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和维修汽车时,其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已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千余起投诉涉及283个汽车经销商70个品牌 5月20日,姚某购买才半年的东风风行车,行驶途中突然熄了火,经查发现是“发动机曲轴断裂”。此前就因“方向有问题”更换了方向机,而且还存在减震器漏油、换挡难,空调缺少后出风口等质量问题。因此,姚某要求退、换车。
“新车就换压缩机,4S店隐瞒真相”是陈某的购车遭遇。5月25日,陈某在湖北三山天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12.95万元的价格购买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一款轿车,第二天使用时就发现空调不制冷。4S店检查后告知不制冷原因是没有加氟和压缩机固定螺帽有点松。而陈某悄悄向维修工了解到,却是空调压缩机坏了并进行了更换。得知真相已被消费者知晓,4S店才被迫承认更换了空调压缩机这一事实。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4S店态度强硬,拒不认错。
这仅仅是消费者购车、修车时两个平常案例。武汉市消协副秘书长韩利民介绍,从2010年元月至2011年5月31日,受理消费者家用汽车申投诉1187件,汽车销售环节占46.8%,售后环节占53.2%。涉及283个汽车经销商、70个品牌。申投诉案例中,调解成功的有895件,占75.4%;未达成协议的有252件,占21.2%;仍有40件正在处理。受理投诉过程中,消费者普遍反映,买车不称心,用车不舒心,修车不省心。
纠纷两大根源:经销商不诚信 汽车质量堪忧 韩利民分析,部分经销商因不诚信经营引起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汽车销售环节。有的经销商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随意或变相加价提车、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车、不按合同约定的配置或颜色交车、将低配置的车冒充高配置的车出售、将加装配置车冒充原厂车出售、提供的加装配置以次充好、把有问题的车当成好车出售、把维修过的车当成新车出售、强制保险、订金退还难,有的质保期内“爽约”竟让消费者买单。
二是交车环节。有的经销商不及时提供发票、出具的票据不规范、提供合格证不及时、合格证与汽车编码不一致、合格证未及时上网等,导致消费者不能顺利办理产权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有的经销商还提供假临牌,导致消费者开车上路被处罚。
三是售后维修环节。有部分4S店提供维修不及时、以责任不明或无配件为由推诿维修、配件以次充好、夸大故障、以赢利为目的过度维修、维修费用与定损差额大、不履行免费保养承诺等。
部分汽车质量问题触目惊心,引发纠纷比较普遍。分析投诉情况来看,汽车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汽车发动机故障、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漏油、渗油、烧机油、方向机不灵活、开关失控、空调不工作、车身异常震动、天窗排水不畅、轮胎鼓包、玻璃炸裂,有的故障经多次维修仍不能完全排除等。
呼吁出台汽车消费“三包”法规 加大曝光打击侵权行为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通过统计分析千余起家用汽车消费申投诉案例,经过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消费者代表等广泛评议,认为汽车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依然比较严重,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汽车“三包”等法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缺少依据,监管起来缺乏力度;部分汽车质量还有待提高;部分汽车经销商诚信意识缺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依然存在;由于汽车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高,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导致消费者权益屡屡受到侵害。
武汉市消协秘书长钱忠和建议,尽快出台我国汽车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三包”规定,设立汽车消费专业维权机构,做到汽车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化,解决汽车消费纠纷鉴定难、责任认定难、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钱忠和呼吁汽车生产商要提高产品质量,严把产品质量关,以提升品牌的信誉度;汽车经销商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专家和消费者认为,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汽车消费领域的监管力度,对消费欺诈、以假充真、以劣充优等侵权行为,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及时揭露汽车消费领域存在的侵权行为及典型案例,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向消费者推荐一批信用良好、质量可靠的企业和品牌。
韩利民表示,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汽车消费纠纷时要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据悉,武汉市正在调研,准备出台推行汽车销售、维修、保险等环节的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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