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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办“同性恋日”活动 引世界各地同性恋参加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7月26日01:26
  国际在线报道(驻比利时记者刘华桢):荷兰是世界上对同性恋最为宽容的国家之一,不仅给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位,并且,还有一个专门的“同性恋日”。25号,“同性恋日”活动在荷兰南部城市蒂尔堡举行。

  7月25号荷兰南部城市蒂尔堡举行了“同性恋日”活动。来自世界各地的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者在这一天齐聚蒂尔堡。这个活动是蒂尔堡“欢乐集市”活动的一个固定节目。蒂尔堡“欢乐集市”已经有几个世纪的历史了,每年举行一次,每次为期十天。以前,星期一一直是欢乐集市活动期间最冷清的一天。但是在1990年的时候,同性恋者们把欢乐集市中这个唯一的星期一据为己有。一年后也就是1991年,集市的组织者正式采纳了他们的点子,把这个星期一定为同性恋日,从此同性恋日成为欢乐集市的亮点之一,这一天在荷兰语中也被称为“蒂尔堡的粉色星期一”。在这一天,同性恋者们可以在蒂尔堡市中心号称欧洲最大的游乐场里尽情玩乐,享受超过200个娱乐项目。当天,荷兰铁路部门还特别安排了一列从海牙开往蒂尔堡的同性恋专列火车,在这列火车上配有卡拉ok,狂欢的人们可以在途中一路高歌。

  荷兰是世界上对同性恋最为宽容的国家之一,也是第一个使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享有同等社会地位的国家。同性恋婚姻在荷兰已经有十年的历史了。2001年4月1号午夜,全球首个同性恋婚礼在阿姆斯特丹举行,当时有4对同性恋情侣喜结连理。从那个时候开始到2011年1月1号为止的十年之间,一共有接近一万五千对同性恋者在荷兰成婚,而离婚的数字仅有一千出头,比例远远低于异性婚姻离婚率。现在,同性婚姻已经在包括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挪威等10个国家得到法律认可,在美国的5个州也已经合法化。但是荷兰同性恋权益组织COC表示,即便在10年之后的今天,荷兰的同性恋者们仍然无法享受到异性恋人们所享有的所有权利,他们仍然需要为了这个目标继续努力。

  (刘华桢)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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