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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国土局原局长违规批地14宗 涉嫌受贿百万元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7月26日14:47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何超报道: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劭被控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5日在广州中院受审,公诉人指控他违规审批14宗土地,致使国家损失人民币5252多万元,并多次收受贿赂款项共计人民币64万多元、港币110万元。

  现年55岁的李劭,案发前曾先后担任茂名市国土局局长、市经贸局局长等职。资料显示,李劭案牵涉到不少茂名前官员,包括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魏达标等,其中,魏达标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拟于本周在广州中院开庭。

  罗荫国打招呼让快点办

  公诉人指控李劭于2007年至2008年担任国土局局长期间,在审批茂港区羊角镇14宗共计50多万平方米土地过程中,明知提交的材料不合办证条件,违规审批,并在广东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指使人更改资料,致使14宗土地的私人企业非法占有使用,给国家带来损失达人民币5252多万元。公诉人还指出,这14宗土地之前在电白县国土局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就存在问题。

  “当时这些土地在电白县是有证的。”李劭辩称,直到办案人员告诉他后才知道,14宗土地在电白办的都是假证。李劭还辩称,审批是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事,他不了解详细情况。

  公诉人认为,李的该说法与其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不一致。李劭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显示,负责办证的魏达标等人曾到其办公室汇报了14宗土地不符合条件,李劭则跟他们讲,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能办就办。

  同时,李劭在供述中还谈到,按规定,陈进德那14宗土地不符合办理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手续,因为有罗荫国和电白县委书记李日添打招呼,才帮办。

  公诉人指控,2003年8月至2009年10月,李劭在担任国土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4.8389万元,港币110万元。

  李劭承认了部分受贿指控,但他认为,有些贿赂款他已退还给当事人,不应算作受贿。“幸亏把钱(100万元港币)退了,当时我就觉得不能收,钱退后10天左右,送钱的那人就被"双规"了。”被指控受贿100万元港币时,李劭说。“这钱是2009年9月底10月初时,由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程彬送的。”程彬要李劭帮其朋友搞土地转让。

  李劭:叹环境影响求改过自新

  李劭的辩护律师表示,李劭在押期间,曾向检察机关举报了茂名市规划局一位副局长在拍卖土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检察机关已对此事进行调查。辩护人希望法院调查确认李劭的立功表现,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对李劭的处罚。

  李劭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因受茂名周围环境的影响,没能抵抗住诱惑,未能经受住考验,做出了违法犯纪的行为,给国家带来了损失,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他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他表示,家中尚有87岁的老母,希望法院能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弥补自己造成的过错。

  董柳、何超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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