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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全国人大应介入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调查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1年07月27日08:57

  王攀(河南商报评论员)

  按照官方通报,“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已造成39人遇难。目前,调查事故的是国务院。24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温州,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宣布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当晚,通报事故情况的是铁道部的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另有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参与。

  最新的消息是,温州警方公布了首批遇难者名单,共28名。这是一个进步,但远远还没有达到公众的要求。公众所质疑的,事故原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迅速对车体进行掩埋等,官方并没有给出能够经得住推敲的答案。

  其实,就是调查组公布所有遇难者名单,也难以取得社会信任。因为事故处理程序存在问题。从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通报事故情况可以看出,铁道部在事故调查中占着重要的位置。可问题是,这是铁道部门的事故,怎么能让铁道部去调查呢?法律上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作为事故的责任方,铁道部有着太多的利益,理应回避。

  张德江副总理带队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这是必要的。但国务院组织调查,也难过回避这一关。因为铁道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而铁道部部长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由国务院组织调查,也面临利益上的回避。

  我认为,事故应当由全国人大组织调查。根据《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但眼下,似乎并没有看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迹象。不过,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最高检的介入算是一个进步。只是,尽管《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最高检的介入显然无法和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介入相比。

  到今天,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已经过去三天多了。关注这一事故,很多人选择了微博,通过微博传递信息、获取资讯、提出质疑、表达不满、探求真相。而微博上,也因对事故处理方式的严重不满而积累了大量的不信任,甚至愤怒的情绪。这对政府来讲,是尴尬更是机遇。这个机遇是,通过微博,政府可以触摸到真实的民意。而这些在其他媒体上是看不到的,比如传统媒体,不仅容易受约束,而且还是单向度传播。

  微博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可以真实、直观地凸显民众态度。对此,政府尴尬之后,是熟视无睹,还是恼羞成怒,抑或是改进工作?答案只能是最后一个。因为不管是熟视无睹,还是恼羞成怒,未来面对的将不只是尴尬。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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