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毛巾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平日里,我们随处可以买到一条干净的毛巾,可当灾难发生时,能找到一条干净的毛巾就不容易了。因此,很多好心人都会捐赠包括毛巾在内的生活必需品。作为救灾物资的一部分,这样的毛巾是不允许销售的。
可陕西咸阳兴平市的一位市民反映:"抗震救灾"的专用毛巾竟然在当地的一家超市里公开销售。有市民认为"这是对爱心的亵渎。"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救灾"毛巾印着的字样是"汶川抗震救灾纪念/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赠/2008年6月"。毛巾的品牌叫"盈福详",生产厂家是青岛的一家纺织公司。
据超市工作人员排查,这批"最不该出卖的毛巾"是超市7月21号通过供货商进的货。当时一共进了400条,23号才摆上货架,目前只售出了3条。"除了在货架上发现的两条"救灾"毛巾外,在库存的近400条毛巾中,没有再发现"救灾"毛巾。"目前,超市已经让"救灾"毛巾下架,并及时通知了供货方。
对此,厂家的销售经理朱先生解释说:消费者在超市见到的救灾毛巾是库存的尾货。由于它和供应给西安市场的毛巾的型号相同,因此负责发货的工作人员误将印有"救灾"字样的毛巾夹在了其他毛巾当中。
出卖救灾毛巾,不仅仅是出卖爱心!因为根据民政部的《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而且"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所以,用"责任心不强、管理不严"等理由来解释救灾物资"被销售"的问题,有避重就轻、推脱责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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