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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改鼓励"多点执业" 医生或可合法“走穴”

2011年07月27日11:50

  本报记者 李永明“多点执业”一直是医生的禁区,一旦被查将成非法行医,这也限制了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新医改提出“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后,坚冰正慢慢被打破。25日,卫生部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决定将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同时对申请医师的任职资格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放宽至中级以上。

  “多点执业”:给患者、医生都能带来好处

  什么是“多点执业”?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按以往规定,医生只能在注册医疗机构为患者诊病,异地执业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医生“走穴”一直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医生偷偷外出会诊其实是‘走穴’,与其他医疗机构不签订协议,收入大部分可以归医生所有。”山东一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一旦出现纠纷,往往难以处理。为此,2009年9月,卫生部发出《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后广东、北京、云南、海南、四川等地相继开展试点工作。“对于患者,尤其是基层的群众,医疗资源合理流通,能尽可能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对医师来说,也能利用剩余时间,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价值,还能得到一定收益。”山东一家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一些中小医院就迫切需要专家资源的支援。

  条件放宽:试点地区中级以上医师可申请

  试点初期,记者获悉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任职资格必须是副高级以上。而本次卫生部规定,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身体健康且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符合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增加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试点范围也扩至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地区都将纳入,同时,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还可选择两个地级市。这也意味着山东国家和省级医改试点地区的潍坊和东营将纳入试点范围。根据试点要求,各省(区、市)将按照要求确定新增试点城市,2011年8月15日前上报卫生部。

  此前,山东启动卫生强基工程就鼓励大医院牵手基层医院,派驻医师支援,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医生执业限制。山东省卫生厅制定专门文件规定:鼓励城市大医院在职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利用节假日、身体条件允许的退休医师在原工作单位备案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隐忧仍存:医疗纠纷责任亟待明晰

  对“多点执业”,记者采访的多位医生均表示支持,但期待在法律上能明确医疗纠纷责任归属,这也是“多点执业”多年被禁的重要原因。“原先小医院不敢做的手术,大医院医师加盟后,受经济利益驱使,就可能发生超范围提供医疗服务的现象,诱发医疗纠纷。”济南一家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多点执业”破冰之后如何推进?卫生部在监管责任上进行了明确,“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接受每一个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该医师在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接受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归入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延伸阅读

  “多点执业”一直饱受争议。除了医疗纠纷责任明晰问题外,“多点执业”还面临多个问题。

  一是医生医院态度。据卫生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各地进行“多点执业”登记的医生数量均不多。医院态度也成为医生“多点执业”的瓶颈,院长担心如果专家都去“多点执业”,医院资源优势可能会受到冲击。超负荷工作也使医生无暇“多点执业”。

  二是收费问题。多点执业,由医院出面邀请专家;“走穴”则是私下里专家接受病人家属邀请。两者有很大区别:前者,出诊费用只有两三百元;后者,费用少说三五百,多则上千。如何规范,如何让患者明白消费。

  三是风险问题。通过医院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风险由医院承担,自己私自请人手术,风险需自己承担,不出问题则罢,出现问题则纠缠不清。怎么承担、承担多少需要一个制度。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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