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海关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全文如下: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按《海关法》规定,全国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全国海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反映的是全国海关系统(包括海关总署本级、46个直属海关单位、600个隶属海关和办事处、4000个通关监管点)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财政拨款情况。
二、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0年,经财政部报全国人大核准的全国海关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1246.22万元,年末实际列入决算1100.87万元,另145.35万元的预算属跨年度团组,经批准在2011年元旦后列支,未列入当年决算。全年海关系统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预算之内。
2011年,经财政部报全国人大核准的全国海关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预算2619万元,比2010年增加1372.78万元。原因是: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已达2.97万亿美元,已占全球的9.7%,其中,出口占10.4%,位居世界第一;进口占9.1%,位居世界第二。我国有1000多种商品出口量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是举足轻重的世界贸易大国。同时,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趋于复杂,发达经济体在汇率、金融改革、出口信贷、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我摩擦不断;新兴市场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有升级迹象,一些发展中国家与我贸易摩擦也在增多。为了维护我国合法利益,帮助企业解决在境外遇到的各类通关问题,努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增强我国海关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海关更加深入地参与了国际海关事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范围,出国(境)参与国际会议和谈判等已经成为海关对外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配合国家外交、外经贸大局,中国海关已与117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建立了联系,签署了72个双边协议,适用61个国家和地区,与十多个国家开展了双边技术合作,参与了十余个国家层面的双边合作机制和近二十个自贸协定谈判;同时参与了世界海关组织(WCO)、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中国—东盟(ASEAN)、中日韩、上海合作组织(SCO)、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等9个多边和区域合作。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根据中央要求,为适应国家对外经贸发展的新形势,海关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双、多边及区域合作渠道作用,以贸易便利化等为重点领域,开展了多个务实合作项目,提出了旨在服务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监管互认、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的海关国际合作理念,赴境外参与国际活动明显增加,其他国家海关对我的合作需求也越来越多,促进了海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良性互动和深入发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0年,经财政部报全国人大核准的全国海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46136.3万元,年末实际列入决算45779.33万元,另356.97万元属跨年度开支,列入次年支出。全年控制在规定的预算额度之内。
2011年,经财政部报全国人大核准的全国海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45026.17万元,比2010年预算减少1110.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1年年度预算上报后,国务院要求各中央国家机关统一再压缩2%,因此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0.13万元。
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下辖机构多,监管区域大,大多机构设在沿海、沿边等边境地区,点多、线长、面广。同时,海关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税收征管、贸易监管、打击走私、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任务,海关车辆大部分为执法执勤用车,是海关执法执勤装备,不同于一般公务用车,是海关正常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必要保障。
(三)公务接待费
2010年,经财政部报全国人大核准的全国海关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3578.02万元,实际执行3420.90万元,2011年财政拨款预算3573.26万元,均严格按中央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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