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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智女讲打工生活劝退抢劫者 男子退钱送其回家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饶金兰 熊靖灵
2011年07月28日08:17

  本报讯(记者 饶金兰 实习生 熊靖灵)没钱上网,涪陵的刘明(化名)想对路上的一名女子劫财劫色。但听了女子讲述自己辛酸的打工生活后,他心软了,把抢的50块退还,并送女子回家。觉得自己对不起女子,他竟约其见面,想当面道歉,结果他等来了警察。目前,他涉嫌抢劫和强奸被刑拘。

  无钱上网欲劫财色

  7月9日晚上10点,涪陵城区的刘明想出去上网,却发现身上没有钱,想到去年曾经被抢劫,觉得自己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找钱”。于是,他独自一人,从城区的江东走到南门山,再经易家坝到高笋塘,一路上,走走停停,暗中观察街上的行人,寻找下手对象,当他走到望州路时,已是晚上12点。随后,他走进一条巷道,看见一名独行的女子,见周围没其他人。刘明不假思索地冲上去,一手捂住女子的嘴,一手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抵住其脖子。

  “不许说话,把钱拿出来!”刘明大声威胁,并用力把她拖到附近的拐角梯坎处。慌乱下,该女子胆怯地从包里拿出五十多元钱。拿到钱后,刘明上下打量,发现该女子长得很漂亮,于是用水果刀挑断了女子的腰带……

  被劫女子谈话感动他

  “呜……”见对方图谋不轨,女子啼哭哀求。此时,偶有路人从巷道经过,但出于害怕,也担心路人帮不上忙,女子并未呼救,而是冷静地和对方聊了起来。

  该女子说,“我叫李红(化名),今年19岁,在城里打工,工作很辛苦,常常加班到很晚才能回家,生活得很不容易……”

  渐渐地,刘明被女子的谈话打动了,并把刚刚抢来的50元钱还给了她,还将自己的腰带借给了李红,让其回家。

  互留电话次日约见面

  据刘明交代称,临走时,两人还互留了联系电话。可刚走了两米,李红不小心把脚崴了。刘明看见后,立即上前将李红背到她的住所楼下,随后,刘独自一人走回高笋塘。这时,李红打来电话,询问他叫什么名字。回到住处后,刘明给李红发了信息想解释晚上发生的事,但没有回音。

  当晚,刘明辗转难眠,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李红。次日下午2点左右,他鼓起勇气打电话给李红,约她到滨江路见面,希望把前一晚发生的事情作个解释,并当面致歉。下午3时许,刘被守候在滨江路的涪陵区公安局荔枝派出所民警抓获,随后,刘明因涉嫌抢劫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该男子17岁,家住涪陵区蔺市镇,在江东街道租房住,目前在城里的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商报热线966965感谢陈先生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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