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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抓住偷车贼绑起来示众 脖子上挂“偷车贼”

来源:河北青年报 作者:蔡丽
2011年07月30日06:25
涉嫌盗窃的男子被绑起来示众,脖子上挂着“偷车贼”的牌子
涉嫌盗窃的男子被绑起来示众,脖子上挂着“偷车贼”的牌子

  “大郭新村门口的铁杆子上绑着一个人,胸前挂着‘偷车贼’的牌子。听居民说,这个人来偷车,还没得手就被抓了。”昨日11时40分,读者赵先生给本报报料。记者迅速赶到现场,看到大郭新村门前围着很多人,中间是个被绑着的中年男子。

  男子被捆在杆子上 手腕通红

  记者看到,男子低着头一言不发,衣服上用胶带贴着一张白纸,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偷车贼”。围观者中有人嫌字小不明显,又找来一块大纸板,用粗水笔写上“偷车贼”和男子的姓名后,挂到他脖子上。

  “我家今年3月丢了车,你说,是不是你偷的?”“我家去年12月也丢了一辆。”围观者你一言我一语地质问。

  男子手腕被勒得通红,面对质问,他偶尔会皱皱眉头,大多时间是面无表情地沉默,低头回避着人们的目光。

  “你是哪儿的人?这些是你做的吗?”记者上前轻声询问。男子侧了侧头,轻轻地说:“我从邯郸来的,在劳教所待了6个月,4月份刚出来。”

  他带着T字改锥 承认来偷车

  大郭新村治保会王主任说,昨日10时50分许,小区居民田先生找到他,说有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在1号楼楼道里转悠,一直盯着电动车看,像是偷车的。

  “看到他时,他已经走出楼道,问他找谁,他说找15号楼的。”王主任说,他将男子带上巡逻车,准备带他去找人。男子一上车,王主任就听到了金属碰撞的声音。王主任摸住男子的衣兜,露出三四串钥匙和一个T字改锥。“他说为了弄点零花钱来偷电动车。”

  很快,一些居民围了上来,听说抓住的是个“偷车贼”,几个居民愤怒地拿来绳子,将男子绑在小区门口的铁杆子上。“让大伙儿都认识一下,让他没法再来偷东西。”一位居民说。

  民警“松绑” 将男子带走调查

  治保会王主任介绍,确定该男子是来偷电动车后,他们报了警。12时10分许,和平西路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解开了男子手上的绳子,并将“偷车贼”的牌子摘掉。男子甩了甩有些麻木的手腕,跟随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表示,由于没有确凿证据,男子目前只属于“有盗窃嫌疑”,仍需进一步调查。

  说理说法

  “绑人示众”于法不可取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多名围观者表示痛恨偷车贼,认为“绑起来示众”的方式可以“杀杀偷车贼的嚣张气焰”。

  同时,也有居民觉得这种做法过于偏激了,“即便他是小偷,也不能随意限制他的自由,绑起来羞辱他吧”。

  对此,有律师认为,居民痛恨盗窃行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居民毕竟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权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现场只发现了作案工具,并非抓到盗窃的现行。”河北子辰律师事务所韩晓良律师认为,因此不能把该男子定性为“偷车贼”,更不应自行“处置”。居民的做法实际上已经侵犯了该男子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

  河北恒佳信律师事务所张振兵律师也持同样的观点,“不管他是小偷、抢匪还是杀人嫌犯,在法院判决前,都应都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利。”

  张振兵认为,居民可以控制住嫌疑人,交给民警处理。如果嫌疑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居民可以在合法范围内采取强制措施。

  文/本报记者蔡丽 李媛

  摄/本报记者蔡丽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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